王某冒充街道办工作人员,以政府采购为名,让诸多商户向其提供高档烟酒,再将这些烟酒予以变现。近日,经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60万元。
王某曾是某街道办的一名网格员,后被街道办开除。因借了高利贷而负债累累,2021年6月,早已被街道办开除的王某心生一计:冒充街道办工作人员来大“赚”几笔。
王某找到多家烟酒店铺老板,说自己是某街道办负责采购的工作人员,以政府采购的名义要求烟酒店提供大量高档烟酒。在送货时,他要求送货人将烟酒送到相关政府机构门口或是某街道办的停车场。随后,王某联系相关回收人员将烟酒变现,这些钱大部分被他用于偿还债务和挥霍。
收到货后,王某以采购走账需要时间等为由拖延付款。为了让店家持续为其供货,他也会将一部分变现的货款支付给店家,制造结账的假象。
不仅如此,王某还以募捐、办事打点、个人借款等理由,向多人骗取钱款。自2021年6月至2022年5月,王某累计骗取11人共计390余万元。案发后,王某对自己伪造身份编造理由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供认不讳。
2022年12月27日,该案被移送至邗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2023年1月17日,邗江区检察院以王某涉嫌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全部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提出的量刑建议,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