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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5-10-28 14:53:00  来源:邗江检察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20241025日至1220,区委第六巡察组对区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123区委巡察组向区检察院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巡察反馈意见精神

  区委对我院进行巡察,是一项明确的政治任务,既是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维护党纪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区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客观精准、不偏不倚,提出的整改要求简明扼要、条理清晰,对此,我院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在区委第六巡察组提出反馈意见之后,院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学习领会区委第六巡察组《关于巡察邗江区检察院党组的反馈意见》精神,逐项逐条进行学习讨论、研究,吃透问题实质,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认真部署整改工作。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进行整改动员,院党组和全体干警从思想上正视巡察反馈意见,从行动上全力整改落实,全院上下同心同向、齐心协力,严格按照区委巡察工作部署,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整改落实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责任落实

  坚持问题导向,扛牢政治责任,切实抓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对号入座、责任到人。领导班子带头,切实担负起整改落实的领导责任,针对巡察中发现的主要问题,班子成员带头主动认领、严肃整改,立行立改,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整改落实工作承担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成员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各部门和相关工作负责人任办公室成员,并抽调精干人员成立整改落实工作专班,严格整改工作扎实推进。今年1月以来,以党组(扩大)会等形式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4次,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工作例会9次,持续督导工作开展。

  (三)明确目标措施,扎实做好整改落实工作

  针对区委第六巡察组反馈的意见,逐条对照、逐条剖析、逐条解决,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印发《院党组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制定可操作、可落实的具体措施,细化分解为50项整改任务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销号制落实制度,责任到岗、任务到人、挂图推动。根据整改落实方案,层层压实责任。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存在多个责任部门的,明确一个牵头部门。对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不敷衍、不回避、不推诿,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检查、督促整改。坚持标本兼治,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注重通过举一反三、深刻反思,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形成防微杜渐的长效机制,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截至目前,已完善管事、管案、管人、管财等方面的制度规定6个,切实将巡察整改转化为成果运用。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理论学习质效不高问题整改

  整改举措:完善《区检察院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等规定,党组中心组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涵,以及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组织集中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系列丛书等,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线上理论知识学习、集中参观现场授课等多样化学习教育活动20余次。检察长就锲而不舍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主题,为全院干警上党课,引导全院党员干警加强理论学习。坚决克服两张皮形式主义的不良思想认识,正确处理党建和业务工作的关系,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主动作为,督导、指导、谋划分管部门的党建工作,找准党建与检察业务的结合点,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发挥党小组作用,各党小组至少每月组织1次专题学习,配备理论学习心得体会笔记本,进一步夯实理论学习基础。

  2.关于议事决策规范性不足问题整改

  整改举措:严格民主集中制,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党组书记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完善检察长办公会制度,制定《检察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完善《党组会议事规则》,厘清检察长办公会议、党组会议事讨论内容,进一步规范议事办法、议事程序及议事范围等。完善检委会例会制度,严格审查上会材料,明确专人严格审查上会报告,对于不符合格式要求的报告坚决予以退回补正。限定上会案件提交时间,对于会议召开3日内提交的上会材料,不予受理,坚决杜绝临时议、临时审的情况。

  3.关于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力度不大问题整改

  整改举措: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针对巡察组提出的以刑为重、对民事、行政检察业务力量配备不足问题,充实民事、行政检察人员力量,调整民行部门主要领导,将3名刑检、案管条线优秀干警调配至民行部门,充实逐步充实办案团队。加大民事、行政业务培训力度,以五省五地检察人才培训为契机,制定民事、行政学习计划,加强民事、行政和公诉等综合业务学习,强化岗位练兵。

  4.关于服务地方政府举措不够多问题整改

  整改举措:聚焦党委政府关注、群众关切,先后围绕大运河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药安全、乡村振兴、民生保障等领域,提请六长出题,借势推动难题整改。主动对接邗江区委无废城市建设、工地扬尘整治提升百日行动、国家山水工程项目实施等部署要求,对耳边污染”“头顶安全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净化软污染。注重以检察办案推动社会治理,对重点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重要业务态势进行梳理,撰写了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未成年人非正常死亡、未成年人监护缺失情况等5份分析报告,促进解决办案中发现的深层次社会治理问题,为社会治理开良方

  5.关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不够优问题整改

  整改举措: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一项党组重点工作抓实抓牢,高质效办好涉企案件,调研企业发展中存在的新问题、新情况,精准问需于企,以一体履职、综合履职为各类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服务。积极完善护企检察官制度,与区工商联等部门构建协同联动机制,建立检察护企联络站,获评市委政法委优化营商环境精品项目。全力助力企业安全生产,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等专项监督,向应急局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对全区119家涉有限空间企业开展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同时,助推将有限空间管理融入一张网建设平台,盯紧风险系数较高、管控难度较大的有限空间企业,提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水平。开展点单式精准普法,充分发挥红帆船女检察官宣讲团选阵地优势,以主动预约、主动联系、主动宣讲的态度接近企业、上门送餐,组织进企宣讲9场次,满足企业多元化的普法需求,实现普法和学法的双向奔赴。

  6.关于检护民生的实效性不够强问题整改

  整改举措:把民生需求作为检察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民生热点问题,不断更新、调整、巩固、完善各项办案机制。倾力守护特殊未成年人权益,建设全国首个无障碍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打造法治+非遗+无障碍青少年普法新地标相关做法被写入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最高检咨询委、中国助残志愿者协会等部门和社团组织相关领导赴现场调研。加强跨部门协作,与民政、妇联、残联、工会、劳动监察等部门建立常态化信息共享机制,深入挖掘群众民事权益受损线索。积极开展房前屋后生态环境治理等各类涉民生领域专项行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异味、水体污染、固体废物问题,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74件,制发检察建议7份,在全省率先实现房前屋后四大类生态环境问题全覆盖。

  7.关于落实《政法工作条例》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举措: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组织学习《区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向区委政法委员会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规定》,严格执行规定中明确的请示报告范围、流程、事项,完善请示报告台账。今年2月,就检察工作情况向区委作出专题汇报,以检察履职服务保障大局的做法得到区委主要领导认可。每季度向区委政法委汇报检察全面工作,重大活动前主动向区委政法委汇报报备、争取支持。开展五省五地跨省人才培养工作,提请区委政法委协调政法部门同堂培训3次,实现政法系统内资源共享。

  8.关于推进扫黑除恶工作不够深入问题整改

  整改举措: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干警集中学习扫黑除恶相关要求、典型案例等3次,并要求干警对扫黑除恶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加强个人自学。完善落实扫黑除恶案件提请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制度,在现有案件讨论制度的基础上,要求凡涉黑恶案件均需提请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进行讨论。

  9.关于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执行不够严格问题整改

  整改举措:组织学习三个规定填录相关规定,以支部会、党风廉政会议等形式,加强对三个规定相关正反面案例的学习教育,特别对新录用人员培训一个不漏,提高填报的积极性和规范性。加强对填报工作的提醒,实现每月每人情况填报全覆盖,逢过问必记录成为干警自觉。今年上半年,全院干警记录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45件,每百名检察人员填报数54.9件,填报格式规范合理,在市检察院专项督察通报中被作为正面典型通报肯定。

  10.关于“‘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执行不够到位问题整改

  整改举措:积极适应犯罪结构新变化、犯罪治理新形势,精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坚持治罪治理并重,避免轻微违法行为简单入刑,为罪轻者重新融入社会提供更多机会,做到宽严相济、罚当其罪、惩防并举。对不起诉案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召开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50余次。强化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源头化解,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反映诉求,坚持把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贯穿办案全过程,积极促成刑事、民事和解。

  11.关于不起诉后非刑罚责任未有效落实问题整改

  整改举措:高质效办好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建立刑事、行政检察案件内部线索移送机制,规范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共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121件。强化行政检察与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作,通过拓宽行刑反向衔接的力度、广度、深度,做实做优不起诉案件后半篇文章。针对刑事不起诉后行政处罚刚性不足困境,深化行刑反向衔接提前介入、同步宣告做法,对需要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的,依法向同级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确保应罚尽罚,促进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无缝衔接。

  12.关于民事检察监督发力不够精准问题整改

  整改举措:加强与法院的沟通衔接,聚焦民间借贷、买卖合同、工程建设等领域民事纠纷案件深挖线索,努力提高监督质量。已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1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法院改判2件。关注劳动者等重点人群权益保护,加强支持农民工讨薪起诉工作,已办理支持农民工起诉案件36件,支持起诉31件,均已获法院支持。主动开展民事终本程序案件、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等专项监督,调阅法院近年审判、执行卷宗进行回头看,通过检察监督挖掘案件线索3条,促进司法公正。

  13.关于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仍需拓展深化问题整改

  整改举措:主动关注新兴行业和社会现象,充分发挥外卖小哥等公益观察员作用,注重挖掘新兴业态领域公益损害线索,持续开展无堂食外卖安全等监督工作。加强特殊群体权益保障,针对公交站台无障碍设施建设不规范问题,以检察履职推动整改,并联合市残联建立无障碍环境公益保护协作机制,推出无障碍地图小程序,保障扬州旅游旺季期间群众无碍出行,相关做法被写入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白皮书。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推动公益损害赔偿金规范使用,尝试将部分资金用于修复具体受损的生态环境项目,加快资金的周转,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实现生态修复的目标。

  14.关于涉案财物处置不规范问题整改

  整改举措:明确涉案财务监管专人的责任,每月月中、月末两次通过系统核查涉财物案件办理情况,对于已生效案件,及时提醒督促承办人处置。由案管部门牵头,有涉案款入账时及时告知财务部门监管专人,且两部门每月末对账一次,确保涉案款入库出库及时规范。

  15.关于办案精品意识不强问题整改

  整改举措:办案过程中,完善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的三级审核机制,明确各层级审核职责与重点。对于重大、复杂案件,要求承办人提交详细的案件审查报告,相关人员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核,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适用正确。每季度召开案件质量评查分析会,针对评查中发现的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疑难复杂问题,及时开展类案分析和理论研究,努力打造以分析研究引领类案治理的办案新模式,以问题整改规范司法办案,倒逼办案人员能力提升。

  16.关于司法责任制执行不到位问题整改

  整改举措:按照省检察院《职权清单》,对常用文书最低审批权限进行全面核查,根据工作要求设置审批权限。各业务部门以专题会议形式加强对检察官职权清单的学习,杜绝承办人越权决定案件的情形发生。同时,由案管部门牵头,针对职权清单的执行,对于易发生问题的点开展专题流程监控,并对往期案件评查通报问题进行汇总,对于违反职权清单问题及时预警提醒。

  17.关于办案程序不规范问题整改

  整改举措:加强流程监控工作,对不起诉案件的送达、相关权利告知、认罪认罚、特殊案件备案等情况进行专题流程监控,及时通报并督促提醒。按照最高检、省检察院对于三个管理的相关要求,明确各类案件在办理过程中应当报请审批、通过专报形式报告以及通过系统报请备案审查的相关要求,确保办案各流程规范执行。

  18.关于治罪与治理结合不紧问题整改

  整改举措:深化类案监督和促进溯源治理,以检察建议作为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着力抓好检察建议制发前、制发中、制发后三个环节,引导检察人员从治罪治理延伸,推动检察建议从办理办复转变。今年以来,已撰写各类犯罪趋势综合分析报告5份,制发相关治理类检察建议3份。

  19.关于检察建议刚性不足问题整改

  整改举措:建立检察建议案件化办理机制,实现线索管理、初核认证、立案查办、调查核实、制发建议等各环节流程化办理。加强已制发检察建议的跟进监督,定期对检察建议的采纳、落实情况梳理分析,提高检察建议的刚性,保障制发检察建议的质量和效果。截至目前,已制发检察建议5件,限期内回复率100%

  20.关于检察业务宣传力度不够问题整改

  整改举措:严格按照最高检《检务公开工作细则》要求及时主动公开检务工作,截至目前,已公开各类程序性信息等900余件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大检察宣传力度,强化对宣传阵地的管理维护,及时向社会各界充分展示检察工作成效。截至目前,检察宣传被《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妇女报》《检察日报》等国家级、省级媒体报道70余次,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力度不断加大。建设全国首个无障碍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等做法被新华社客户端报道,单条阅读量达65万。制作的未成年人手语视频普法课,获评最高检精品法治课程,登上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检察教育培训一体化平台,并向全国展播。

  21.关于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不够重视问题整改。

  整改举措:严格落实党组全面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总体发展布局,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制度,确保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召开全院性党风廉政建设会议、警示教育大会2次,组织院领导班子集中到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持续拉紧纪律红线。根据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的工作内容,和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书记员等不同类别,梳理岗位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作个性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22.关于内部监督不够有力问题整改

  整改举措:充实检务督察力量,以落实三个管理要求为契机,拓展检务督察范围,强化检务督察、案管、政治部监督合力,针对案件办理和队伍管理,开展个案督察3次,检务督察15次,保障督察实效。执行《检察干警八小时之外管理规定》,落实相关走访制度以及家庭联络监督制度,邀请干警家属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参观未检法治教育基地等,传递廉洁治家、廉洁从检意识,加强对干警家属行为的监督管理。规范重大事项报告表的填录备案,常态化提醒干警填录报告表,定期对相关情况进行核查,对故意隐瞒不报的干警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3.关于部分工程或采购项目管理不严格问题整改

  整改举措:规范工程档案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对五年来所有已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资料进行查缺补漏和整理归档,进一步压实管理责任。同时,建立工程建设档案制度,对建设工程项目实行一项一档,及时留存相关资料,并在工程结束后整理归档,确保各项资料留痕可查。

  24.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举措:明确专人对所有再用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登记、造册、入账,对漏入账资产查缺补漏、建立账册,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同时,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办法》《采购管理办法》及《零星工程维修管理办法》等内控管理制度,统一执行标准,确保内控制度落实到位。加强公车管理,按照实际用车需求分配公车,划分业务部门提审用车、会务保障用车、机动用车等,优化提升公车使用效率。

  25.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有偏差问题

  整改举措: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组织干警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筑牢思想防线。完善公务接待、公务出差等制度规定,对公务接待事项的接待标准、陪同人数严格把关,严防超标问题发生。明确专人加强接待、出差费用报销的票据审核,对费用票据附件不全的报销事项,要求严格按照规定补全相关附件,否则不予报销。

  26.关于费用列支不规范问题整改

  整改举措:积极排查经费使用情况,及时梳理费用列支、费用领取等手续不全的情况。对出差和外出培训缺少事由等问题,要求经办人进行倒查,补全当时出差、会议通知等相关附件。对职工福利发放和人民监督员费用领取时代签现象较多的问题,修订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原则上要求本人领取,因其他原因必须由他人代领的,需本人事前或事后提供代领同意说明并签字确认,相关材料作为台账附件一并留存。

  27.关于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整改

  整改举措: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集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整治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加强党支部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对1个党支部的书记、委员进行合理调整,促进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更好发挥。强化支部日常管理,每季度对支委会会议记录、主题党日活动记录、党员个人党组织活动记录进行检查,保障学习效果。规范开展日常谈心谈话活动,上半年已实现首轮全体党员谈心谈话全覆盖。巡察期间,已对老干部支部党员欠缴党费问题立行立改,并定期通过手机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进行提示,正面引导鼓励老干部党员主动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28.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整改

  整改举措:认真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组书记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求见人见事见问题,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开展政治忠诚剖析会1次,领导班子成员围绕政治信仰和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能力、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形态、党员作用发挥情况5个方面内容深入剖析问题,认真研究整改,进行深刻政治体检

  29.关于干部作风不够严实问题整改

  整改举措:引导干警持续转变工作作风,党组书记对作风问题在全院性会议上逢会必讲,强化干警担当作为意识。加强案件质量评查,扩大案件检视范围,要求案均问题数较高的检察官进行检视,深刻剖析问题,倒提升案件质量。对同一承办人多次出现同一问题的,由检务督察介入处理。加强结果运用,将办案质量纳入干警日常考核,作为评先评优以及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截至目前,我院案件质量水平整体提升,在全市基层检察院中居于前列。

  30.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问题整改

  整改举措: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按照酝酿、联审、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公示、备案、任职等程序展选人用人,并在考察阶段严格执行政治体检、廉政鉴定双签字制度。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台账整理工作,对选人用人过程中的选拔方案、民主推荐表、考察方案、见面谈话等内容及时留存,确保全程规范留痕。

  31.关于考核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整改

  整改举措:按照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要求和省院相关规定精神,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制定《一体优化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队伍管理工作管理规定》,细化79条具体要求,对四项管理的责任归属、运转方式、流程管控、评价办法等内容作出明确。突出管案管人两个有力抓手,对全院干警建档立卡,按照业务数据、案件质量、检察贡献度等6个维度22项内容分类统计,设置精准易行的业务业绩评价体系,实现科学评价、规范管理。增设青年干警成长档案,为青年人才定向培养提供依据。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院将久久为功、持续发力,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巩固整改成果,重点在以下五个方面持续用力:

  一是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改落实的工作,严格按照区委巡察组要求,持续督促落实、盯紧看牢,确保整改方向不偏,问题得到根治。

  二是立足四大检察职能,通过办案成效强化巡察整顿效果。聚焦服务民营企业、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选准载体抓手,精准对接司法需求,切实增强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关心关切和急难愁盼积极履职,努力为民办实事、办好事。

  三是扛牢管党治检的主体责任,巩固拓展政治巡察的成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标本兼治,不断地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真正发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长远的效用,把巡察整改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下来,成为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4-87982343;邮政信箱扬州市邗江区文汇西路226

   

  编辑:于梦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