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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区检察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2024-11-22 09:45:00  来源:清风邗城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10月25日,区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区检察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上,区委第六巡察组组长王海蓉作动员讲话,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梁勇主持会议并代表区检察院党组作表态发言。

  区委第六巡察组副组长张琦、张渼铃及巡察组其他成员,区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派驻检察院纪监组有关负责同志,区检察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出席会议;区检察院中层副职以上干部、近三年内退居二线的领导班子成员、退休干部代表列席会议。

  王海蓉指出,区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部门,承担着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对维护区域社会安全和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具有重要的意义。区检察院党组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本轮巡察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与区委巡察组共同完成好本轮巡察工作任务。

  王海蓉强调,要深化政治巡察,切实提升工作精准性和有效性。主要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等加强监督检查。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以及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

  王海蓉要求,区检察院党组要高度重视,全力支持巡察组工作,营造良好的监督氛围。要全面、客观、真实地向巡察组报告情况、提供资料,协助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要及时通过党内文件和官网公布巡察工作的任务、安排和巡察组的联系方式,鼓励和支持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和问题。巡察意见反馈后,要认真抓好落实整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区检察院的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和问题,充分信任、坚决支持、积极配合区委巡察组工作,确保巡察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梁勇表示,要充分认清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全力支持和配合好巡察组开展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自觉和严肃的态度接受巡察监督,把主动接受巡察与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化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有机统一起来。二是严守政治纪律,以积极的心态和主动的状态倾力支持配合。院党组和班子成员要带头做好示范、当好表率,全力支持和主动接受巡察。全体同志要坚决服从巡察组的巡察安排,对巡察组提出的具体问题和工作要求,做到实事求是、及时高效地予以回复和办理,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坚持效果导向,以最快的行动和更实的举措做好巡察整改。对巡察组发现和反馈的问题、提出的意见,要照单全收、严肃对待、认真研究,进行逐项对照、真查真改、立行立改。积极配合好此次巡察的同时,善于通过此次巡察有效促进、实时改进检察工作,真正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区委第六巡察组自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2月23日对区检察院党组开展常规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设专门电话:17826699980,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8:00;设立电子信箱:17826699980@163.com,邮政信箱:扬州市邗江区0065号邮政信箱。同时,在检察院一楼大厅东侧设置了征求意见箱。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20日。

  根据有关规定,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含已离退休、已调离)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编辑:于梦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