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泾川县检察院与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共同签署《关于建立防范与惩治虚假诉讼联动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各单位将按照法定职责分工负责、协作配合,加强沟通协调,对履职中发现的发生在民间借贷、股权转让等10类虚假诉讼易发领域的案件,及在同一案件中,暗中接受或者变相接受双方当事人委托;虚构法律关系、故意提供虚假证据,唆使、利诱他人伪造、变造或者提供虚假证据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等5种在诉讼代理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不正当行为加强监督管理,形成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的工作合力。
【泾川县检察院】 建立防范与惩治虚假诉讼联动协作机制
2025-03-17 15:09:00 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于梦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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